關于對劉鵬飛在項目申請書中存在篡改代表性論著作者排序問題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jiān)處〔2022〕97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對鄭州大學劉鵬飛涉嫌學術不端開展了調查。
經(jīng)依托單位調查,劉鵬飛在其科學基金項目“LKB1調控PKM2信號通路參與肺動脈高壓血管重構的作用和機制研究”(申請?zhí)?200021569)和“低氧誘導PKM2巰基亞硝基化修飾調控肺動脈高壓肺血管重構的作用和機制研究”(申請?zhí)?210090253)申請書中存在篡改代表性論著作者排序問題,劉鵬飛對上述問題負責。
經(jīng)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五屆十三次會議(生命醫(yī)學專業(yè)委員會)審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22年第8次委務會議審定,決定依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撤銷劉鵬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LKB1調控PKM2信號通路參與肺動脈高壓血管重構的作用和機制研究”(申請?zhí)?200021569)、“低氧誘導PKM2巰基亞硝基化修飾調控肺動脈高壓肺血管重構的作用和機制研究”(申請?zhí)?210090253)申請,取消劉鵬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3年(2022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給予劉鵬飛通報批評。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2年5月17日